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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了一条路,药价差一倍

发布日期:2014-12-31    来源:    作者:

物价局释疑:属于市场调节价管理药品,由企业自主定价

本报讯 29日,市民魏先生打进本报热线96577反映,他购买的同一个品牌的同种药,在隔了一条马路的两家药店里,价格却相差了19.5元,将近一倍。

今年25岁的魏先生经常头疼,医生建议他买一些调节神经的药,并告知了药名。魏先生来到鲤鱼山路附近的百康大药房,买了8盒药,刷医保卡共支付369.5元。

走出百康大药房,魏先生看见马路对面还有几家药店。就留心去其他药店看看价格。

让魏先生意外的是,他在马路对面药店找到了相同的药,但药价却便宜近一半。魏先生说:“其中一个药叫大川芎片,两家药店的这个药包装、厂家、剂量都一样,但我是47块5毛钱买的,另外一家才卖28块。”

感觉受骗的魏先生立马返回百康大药房,他找到开票的工作人员质问,工作人员只是解释了进货渠道不同。魏先生拿出医保卡要求退药退钱,工作人员便退还了之前刷掉的369.5元。

记者走访了普济堂、百草堂等药店核实,百康大药房所卖的大川芎片,确实比其他药店的同种药贵近一倍。

百康大药房的经理韩新华在电话里解释说:“我们这个药店属于私营,进货渠道不同所以价格略高。百草堂、普济堂等药店都是医药连锁公司,药品从厂家直接进货,省去了中间环节,所以价格比较低。”

回应

属自主定价药品

记者从12358价格监督举报服务热线了解到,目前药品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两种形式,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管理的药品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并核定其最高零售价格标准,这个标准在官方网站都有公示;没有纳入目录管理的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企业自主定价。

随后,记者登录自治区发改委网站,在“新疆定价药品价格汇编”中没有找到大川芎片的价格标准。12358价格监督举报工作人员介绍说,如果在网站上查询不到,则说明该药品属于市场调节价管理药品,市民可货比三家后再选择购买。
  作者: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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