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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永年检察院登门宣读不起诉决定

发布日期:2014-12-31    来源:    作者:

  

检察院干警上门宣读不起诉决定书。 赵璧 张胜军 摄

  

检察院干警上门宣读不起诉决定书。 赵璧 张胜军 摄

  

检察院干警上门宣读不起诉决定书。 赵璧 张胜军 摄

  正义网邯郸12月29日电(通讯员赵璧 张胜军)12月29日,河北省永年县检察院未检科干警驱车40余公里,亲自登门对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满的小白进行了不起诉决定的宣告。

  2014年6月28日,刚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小白因犯盗窃罪情节轻微,该院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在半年的考察期限内,不论从思想上还是行动上,小白均表现出真诚悔罪的态度。基于此,该院依法对其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并专程登门予以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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