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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盟召开2023年全盟农牧民职称评审工作培训视频会议

发布日期:2023-11-23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作者:佚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民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相关要求,10月30日,盟农牧局、盟人社局以视频形式召开全盟农牧民职称评审培训会议,在阿巴嘎旗牧民职称评审试点的基础上,在全盟范围开展农牧民职称评审工作。

  培训会议上盟农牧局、盟人社局分管领导对全盟农牧民职称评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相关科室负责人对《内蒙古自治区农牧民职称评审管理办法》《锡林郭勒盟农牧民职称评审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解读。阿巴嘎旗农牧和科技局就2022年职业牧民职称评审试点工作经验进行了交流发言。

  待自治区对我盟农牧民职称评审实施细则批复后,依据《细则》下发全盟农牧民职称评审工作通知,于年底前完成评审核准备案工作,发放电子职称证书。

      一、评审范围

  

  

      全

  盟以农牧业为主要收入来源,在农村牧区从事农牧业生产并达到相当水平的农牧民,不受户籍的限制。

      二、

  评审标准

  

      评审采取差异化评价标准,对从事种植类、养殖类、农畜产品加工类、农牧业机械类和农牧业社会化服务类等不同领域,相应采取不同的评价标准,确保评价的科学合理性和客观公正性。

      三、评审条件

  

      评审破除学历资历限制,对于在新品种培育、农牧业专利发明、职业技能大赛或优秀表彰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的农牧民,打破职称逐级晋升的限制,可直接申报中、高级职称。

  

      四、评审费用

  

      本年度农牧民职称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高级职称评审由盟人社局和盟农牧局组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中、初级职称评审由各旗县市人社局和农科局组建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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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锡林郭勒盟农牧局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xw/msdt/xlgl/202311/t20231110_24088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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