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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陕西考区公告 (第28号)

发布日期:2023-10-10    来源: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农医考公告第32号)要求,现将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陕西考区成绩查询、合格分数线及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与查询

  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9月28日公布,考生可在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成绩。

  二、合格分数线

  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24分和197分;水生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19分和203分。

  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而未达到上述合格分数线或报考部分科目的,60分为单科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有效期内4门科目全部合格视为考试通过,可申请执业兽医师资格。

  三、执业兽医资格申请及证书发放

  (一)考试成绩达到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于2023年10月11日至25日访问陕西政务服务网(https://zwfw.shaanxi.gov.cn/sx/public/index),使用考试报名时的证件信息进行注册登录(注册登录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29-87382893、029-87382894),登录后在“个人办事”中搜索“执业兽医资格认定”,点击在线办理进行业务申报,可在申报时选择证书领取方式(邮寄或自取)。如选择邮寄,业务办结后由省政务服务大厅免费邮寄结果证件到家;如选择自取,可到省政务服务大厅进行结果证件领取。所有成绩合格考生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执业兽医资格申请,逾期未办理的请于下一年度按照新公告要求重新申请。选择自取证书人员请于2023年11月15日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省政务服务大厅(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领取,代领需提供代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二)考试当年未取得毕业证的全日制在校生,须在取得毕业证且在学信网备案后,于毕业当年的8月15日前登录陕西政务服务网,按提示程序进行业务申报;选择自取的,请于毕业当年的9月1日后按上述第1条规定的领取要求办理。

  (三)执业兽医资格电子证书将于今年首次颁发,拟查阅电子证照的请于2023年12月1日后登录陕西政务服务网,点击“用户中心”--“我的证照”按提示流程查询,或通过微信小程序下载“秦务员APP”查询。

  四、执业兽医资格证书补发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且于2023年10月25日前在报名网站进行申请的,请于2023年12月1日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申请时选定的各市(区)考点办领取证书,代领需提供代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附件:各地市考点办信息表

  附件.doc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陕西考区(代章)

  2023年10月8日

  (联系人:周 建 电话029-86237221)

  


原文链接:http://nynct.shaanxi.gov.cn/www/xxkb1355/20231009/98301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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