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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农业 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2    来源: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各县(市、特区)农业农村局:

  自5月以来,风雹、强降雨天气过程对我省农业生产造成了较大影响。据预测,6月强降水过程仍然偏多,7月高温少雨,汛期呈前涝后旱形势,全省粮食和农业安全生产风险偏大,农业气象年景中等偏差。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农业农村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今年“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毫不松懈做好汛期防灾减灾工作,特别要做好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期间的防灾减灾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农业生产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汛期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性

  当前我省已进入“三夏”季节,农业自然灾害多发、高发,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认识今年汛期防灾减灾工作的严峻性和艰巨性,要坚定稳粮增收目标任务不动摇,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把防范应对汛期自然灾害作为当前农业生产的首要任务来抓。认真研判农业生产环节风险点,完善各级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压紧压实部门责任,将汛期农业防灾减灾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落地,努力减轻自然灾害对粮食和农业生产的影响,奋力夺取全年粮食和农业丰收,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强化会商研判,进一步做好汛期农业灾害监测预警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气象、应急部门对接,建立定期风险研判会商机制。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特别是面对极端天气变化,提前发布监测预警信息。要突出抓好关键区域、关键农时的防范应对工作,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及时启动农业自然灾害应急响应,为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工作赢得更多时间,牢牢把握防灾减灾工作的主动权。加强重大病虫害源头区、常年重发区监测预警力度,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科学指导,推动病虫防控关口前移。利用工作群、门户网、公众号、大喇叭、短信平台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指导农户提前采取防范措施,全力防范化解自然农业灾害风险。

  三、提高风险意识,加强农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农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加强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做到“储得好、调得动、运得出、用得上”。狠抓农业机械、渔业渔政、大型定点屠宰加工等农业生产方面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农机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使用安全。保证渔业、家禽养殖场进排水口畅通,检修电路,消除灾害隐患。指定渔业船舶集中停泊地点,落实管理人员,严禁渔船夜间和恶劣天气情况下下水作业。开展高标准农田、农业生产设施的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农业次生、衍生灾害,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和农业安全生产领域发生耦合事故。

  四、积极主动作为,全力开展技术指导和灾后生产恢复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各级农技人员主动下沉到基层一线,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巡回指导,大力推广“良技”、“良法”,落实落细科学防灾减灾防范应对措施和田管技术,切实提高农业生产抵御风险能力。要抢抓农时,采取不同方式开展灾后生产恢复。加大灾后重建技术的宣传,发动群众参与灾后重建工作。积极开展“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科学用药,把好“虫口夺粮”第一关。协调保险公司及时勘察定损,通过简化、优化理赔流程,快速兑付理赔资金,切实减少农户因灾损失,坚决守住防止因灾规模性致贫返贫的底线。

  五、严格值班值守,及时做好农业灾情查灾核灾报灾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业灾情数据报送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实行灾情日调度机制。第一时间发现灾害、第一时间核准灾情、第一时间上报灾情,坚决杜绝灾情漏报、瞒报、迟报。加强与应急部门开展灾情核查核实,建立灾情核查会商机制,全面摸清受灾区域和受灾农作物种类、面积等,科学分析作物受灾程度、灾害损失及影响,及时、准确上报受灾情况,为上级部门决策部署行动提供数据支撑。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6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guizhou.gov.cn/xwzx/tzgg/202106/t20210618_686756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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