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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杨青 李政)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用药保障水平,确保国家谈判药品等惠民政策落实落细,4月21日,省医疗保障局对外公布《关于规范完善我省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门诊特定药品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本月起,将2019年国家谈判药品麦格司他等27种药品暂定为我省门诊特定药品,纳入医保门诊报销,调整重特大疾病相关药品限定支付范围,进一步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负担。 《通知》提到,根据国家谈判药品使用特点、使用周期、疗程费用、限定支付范围等不同情况,将部分用于治疗癌症、罕见病等重特大疾病的临床必需、疗效确切、适应证明确、价格较高、适于门诊治疗的谈判药品纳入我省重特大疾病门诊特定药品范围。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可通过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范围或增加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等方式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同时,按照国家对谈判药品限定支付范围的调整情况,及时调整我省重特大疾病相关治疗药品限定支付范围。 《通知》明确规定,参保人员使用门诊特定药品相关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不设起付线,乙类门诊特定药品原则上首自付比例全省统一为20%。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脱贫攻坚期内的农村参保贫困人口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5%),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5%左右,其他相关待遇仍按原规定执行。享受门诊特定药品医保支付待遇的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期间不重复享受门诊特定药品医保支付相关待遇。 |
责任编辑:康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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